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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通知
2019-06-11 09:18   审核人:

各校内二级党组织:

为充分展示一年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开拓创新,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在我校教育事业中建功立业,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学校党委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相关精神,将在建党98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表彰的对象

1.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在基层一线和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教学管理、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党员中推选。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从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师生党支部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推荐。

3.先进党组织,主要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各党总支所属基层党支部中评选。

推荐对象向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倾斜。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二、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近3年,未有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等问题发生。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四川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师生,在教学科研、服务师生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的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3.热爱党务工作,党务经历丰富,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和政策能力,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党组织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

3.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师生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党员师生信任和拥护。

三、推荐评选的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由学校党委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作为推荐单位,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的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

(一)推荐。结合我校实际,各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按照本单位正式党员总数15%以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各教工党支部1名,各校区学生党支部1-2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原则上由调整前的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在调整前的党组织中产生。先进党组织推荐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意见,采取自荐及学校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对象报学校党委工作部备案。

(二)考察评选。学校党委工作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各二级学院党组织、纪检、人事、教务、保卫等有关部门意见,经综合考察、充分研究后,提出初步建议表彰对象报学校党委。

(三)审核。学校党委将对初步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四)公示。学校党委将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五)决定。学校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表彰。学校党委拟于今年举行“七一”表彰大会,对获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突出考察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等方面情况,凡是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坚决排除在外。严把标准关,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严把审核关,对有举报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调查清楚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严把廉洁关,对廉洁上有问题或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排除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严肃推选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步骤,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防止推荐评选中的拉票贿选和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三)抓好学习宣传。注重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填表说明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送以下推荐材料: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1);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6月20日18:00前报送至学校党委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B@tfswufe.edu.cn;纸质版一式3份,根据实际情况送至绵阳校区济民楼301办公室或成都校区西区六楼党委工作部办公室)。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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